查处不合格产品6个批次
记者从市食药监局获悉,去年以来,全市共抽检化妆品71个批次,其中不合格产品6个批次。对于涉及不合格产品的商家,执法人员依照相关法规进行处理。
据介绍,为掌握全市化妆品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状况,该局每年都组织各县区联合对化妆品进行监督抽查。近期抽检的化妆品中,标称广州市丽婷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迪斑TM活肤净白祛斑套装-活肤净白祛斑日霜、迪斑TM活肤净白祛斑套装-净白盈彩祛斑霜(晚霜)、纤丽·汉药青春素A霜及纤丽·汉药青春素B霜等4个批次的产品被检出汞超标,被检出不合格产品的2家化妆品店将被依法没收不合格产品及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3到5倍的罚款。
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化妆品成本低、利润高,但目前化妆品监管的主要依据仍是1990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法规的滞后已不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致使不合格化妆品在市面上屡禁不止。
“从去年开始,省食药监局不断探索创新监管模式,我市在新桥路的12家化妆品经营企业中开展示范创建试点工作,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增强了化妆品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化妆品安全监督,进一步管控化妆品安全综合治理。另外,今年将在各县区全面开展“化妆品安全治理示范区”建设试点工作。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也提醒广大消费者,要提高自身辨别能力,在购买时多留意产品包装和标签标识,化妆品标签应当注明产品名称、厂名、生产许可证编号,小包装或者说明书上应当注明生产日期和有效使用期限。另外,消费者也可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查询化妆品的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