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实习生戴婉秋 记者杨丽云 化妆品向来受到广大爱美女性的追捧,美容产品是否安全有效,也是很多人关心的话题。近期,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风险监测过程中发现,26家标识为广东省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并未取得该局核发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为非法化妆品生产企业,其生产的28批次化妆品属于非法产品。
南都记者梳理发现,被曝光的26个非法化妆品生产企业中,超七成的标示生产企业地址在广州市,28款非法化妆品中超七成为祛斑祛痘产品。另据天眼查,有3家企业目前已改名,有1家企业的营业执照被吊销。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和化妆品经营者不要购买使用及销售列入名录中企业生产的化妆品,一经发现请及时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电话:12331)。
非法化妆品生产企业
超七成地址在广州市
近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019年非法化妆品生产企业名录的通告。通告显示,本次风险监测中发现26家非法化妆品生产企业,其生产的化妆品属于非法产品。
26家上榜的非法化妆品生产企业中,高达20家标示生产企业地址在广州市,占比77%,包括广东雪娇婷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标识许可信息:XK16-1088620)、广州嘉茵化妆品有限公司(标识许可信息:XK16-108 5098)、广州市荔湾区丹奇日用化工厂(标识许可信息:XK16-108 1241)、广州市有喜化妆品有限公司(标识许可信息:粤妆20160821)等等。
其余6家非法化妆品生产企业的标示生产企业地址位于佛山市(1家)、深圳市(4家)、珠海市(1家)。
28款非法化妆品中
超七成为祛斑祛痘产品
记者梳理发现,被曝光的28款非法化妆品中,高达20款为祛斑祛痘产品,占比71%。
它们分别是:标称广东雪娇婷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好及施®藏红花祛痘膏、广州彩湟化妆品厂生产的采珂®祛斑霜(特效祛斑霜A型、B型)、广州嘉茵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金韩玉特效美白祛斑玉肤套装、广州青妃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中药祛斑、广州市白云区太和康美容保健品厂生产的卡丝美12天美白活肤祛斑霜、广州市芳村区丹奇日用化工厂生产的红靓®美白祛斑一点灵、广州市馥兰诗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卡美乐®中草药特效祛斑益肤霜(增白祛斑霜)、广州市荔湾区丹奇日用化工厂生产的青芝美®祛斑美容精华组合(丹奇皙白祛斑霜)、广州市美姿堂化妆品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美大夫™美白祛斑特效组合(特效祛斑晚霜)、广州市韵姿兰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天下无斑祛斑美白日霜和天下无斑祛斑美白晚霜、广州纤之琳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纤之琳®回春素特效美白祛斑套装(日/晚)、广州御春美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御春美®中药祛斑白里透红【二合一】(美白祛斑晚霜)、特美侬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特效消斑套装(特迷浓®特效消斑A霜、B霜)、纤丽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纤丽®增白祛斑王(白色)与纤丽®增白祛斑王(黄色)、新光柔迪日用化工厂生产的柔迪祛斑王、中国(深圳)伊立美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伊立美™7天强效增白祛斑王[超值AB套装]、珠海市斗门区美法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美颜宝®特级美容去斑膏、广州嘉茵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金韩玉特效美白祛斑玉肤套装。
据了解,不少爱美人士对祛斑怀有一种急切的心情,从而选择了“见效快”的剥脱法祛斑或短期漂白肌肤祛斑。实际上,这样的方法易使皮肤表层正遭到严重损害,自身免疫力减弱,为后期治疗增添难度。
非法化妆品生产企业中,
有3家已改名,1家被吊销营业执照
南都记者通过天眼查对非法化妆品生产企业搜索发现,部分非法化妆品生产企业已改名,包括广州嘉茵化妆品有限公司(改名为:广州嘉梦化妆品有限公司)、广州市芳村区丹奇日用化工厂和广州市荔湾区丹奇日用化工厂(均改名为:广州丹奇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天眼查显示,广州嘉梦化妆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于2000年3月27日成立,曾多次因生产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受到广州市白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罚。广州丹奇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600万,成立于2000年1月6日,曾因违反《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和生产未取得批准文号特殊用途的化妆品受相关监管部门处罚。
另外南都记者注意到,生产“卡丝美12天美白活肤祛斑霜”的广州市白云区太和康美容保健品厂(标识许可信息:XK16-108 3023 )已被吊销营业执照,剥夺企业经营资格。
附件:2019年广东省非法化妆品生产企业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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