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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间布局国内化妆品领域的平台也越来越多,“伊修堂”便是其中之一。
那么伊修堂有着怎样的平台背景?“伊修堂娇奢无暇焕颜组合套”是否具有淡斑等功效?“多肽透润焕颜面膜”自称具有“消炎”作用是否合理?“清気黄金裸藻益生元益植饮”暗示保健功效又是否涉嫌虚假宣传?该平台现行的奖金制度该如何解读?
普通产品,特殊功效?
广州伊修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7月1日,法定代表人杨小华,股东有艾龙、袁秀芬,注册资本500万元,据2021年度报告显示,该公司股东的实缴出资额为0元,参保员工也为0人。
据企查查显示,杨小华如今不仅是伊修堂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同时还是广州品创医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监事,值得一提的是,就在2021年,该公司还曾遭到过广州市花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市花都区知识产权局)的行政处罚。
截至目前,伊修堂已经上架了多款产品,在伊修堂官方商城当中,“伊修堂娇奢无暇焕颜组合套”正备受经销商们的推崇,该组合套共包含了娇奢精粹玫瑰水、娇奢无暇锁水霜、娇奢无暇精华液、娇奢无暇面霜和娇奢无暇修护水等五款产品,在商品详情页面内,该组合套被指出具有“亮白淡斑”的功效。
同样,该组合套装包含多款产品,也被分别指出具有“嫩白”、“淡斑”等作用。
“娇奢无暇面霜”这款单品也被单独包装出了所谓的“淡斑美白”作用。
而事实上,经查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平台,我们发现该组合套全称为“mene娇奢无暇焕颜组合套”,套内的五款产品所具有的都是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资质。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国家按照风险程度对化妆品、化妆品原料实行分类管理。化妆品分为特殊化妆品和普通化妆品,国家对特殊化妆品实行注册管理,对普通化妆品实行备案管理,用于祛斑美白的化妆品以及宣称新功效的化妆品为特殊化妆品,特殊化妆品以外的化妆品为普通化妆品。
《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另有明确规定:化妆品的名称、成分、功效等标签标注的事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以及虚假或者引人误解、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普通化妆品不得宣称特殊化妆品相关功效。因此,普通化妆品在广告中标注美白等特殊化妆品功效,涉嫌构成了虚假功效宣称行为。
面膜产品,自称消炎?
眼下,摆在伊修堂线上商城货架上的化妆产品众多,“多肽透润焕颜面膜”也不得不提,据官方商城介绍,该产品甚至还具有了“抗菌消炎”的作用。
“过敏发炎”的症状似乎也在该产品的调理范围之内。
而实际上,该产品的备案编号为“粤G妆网备字2020211569”,显然,这款产品也是国产普通化妆品。根据《化妆品命名规定》、《化妆品命名指南》等文件要求,化妆品宣称用语应根据其语言环境来确定,禁止表达的词意或使用的词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词语:医疗术语、明示或暗示医疗作用和效果的词语。
显然,伊修堂官方商城宣传的“消炎”功效超出了化妆品定义,属于超范围宣传和宣传医疗作用,属于违规宣传。《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明示或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的内容为禁止标注的内容,其中就包括“抗炎”、“消炎”等关键词。
普通食品,保健作用?
除化妆品外,伊修堂商城还推出了食品类的产品,“清気减脂大礼包”就包含了“清気黄金裸藻益生元益植饮”这款食品。官方商城在介绍该产品所含成分时,涉及到了如“提高免疫力”等保健功效。
这样一来,可能会有消费者遭到误导,进而误以为该产品也具有了提高免疫力的保健作用,而实际上,该产品属于普通食品,并非保健食品,据产品外包装显示,该产品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为SC11344060700195。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保健食品的相关规定,具有“提高免疫力”功效的食品一律归为“保健食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同时规定,非保健食品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当非保健食品广告宣传保健功能时,可依据《广告法》第九条第(十一)项的规定以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禁止的情形对其定性。非保健食品广告宣传保健功能,是对食品本身性能和功能的虚假描述,容易引起消费者的误解,可以虚假广告对其定性。
五级代理,多重收益
接下来,我们再来关注一下伊修堂推行的奖金制度该如何解读。据推广人员阿强(化名)提供的资料显示,伊修堂将参与者分为了多个级别,最低级别是VIP,门槛为要求用户首单购货款在498元以上;第二个级别是事业合伙人,VIP购买了20组产品(门槛1万)就可以升级为事业合伙人;第三个级别是全国总经销商,合伙人购买了100组产品(门槛5万),即可晋级。
此外,总经销商还有“业绩回扣”这份收益可以享受。
后 记
随着国内化妆品市场的愈发火爆,涌入该领域的企业也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虚假宣传问题也变得尤为突出,特别是在广告中涉及到“普通化妆品宣称具有医疗作用”的乱象,近年来,不少企业因在其化妆品广告中使用了明示或暗示医疗作用的用语而被执法部门处罚。
根据公开报道显示,上海市闵行区市监局于2022年2月便查处了某企业在广告宣传中使用“抗菌消炎”等描述的违法行为,并认定抗菌、消炎属于化妆品中明示或暗示医疗作用和效果的词语。
至于伊修堂在今后会如何发展?围绕着相关产品出现的虚假宣传问题,能否得到经营方的重视与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