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9月22日讯(记者杜丁 见习记者安荻)日前,信用广州发布一则关于广州市摹丽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信息(穗云市监处字[2021]1185号)。
信息显示,2021年8月03日,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广州市白云区西湖村第八经济合作社西湖庄工业园2号的广州市摹丽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在该公司的灌装间发现有“唯雅纳嫩肤美白祛斑面膜”产品成品62包,每包3.2元,货值为198.4元,半成品11包,包装袋88个,半成品料体半桶。
上述产品外包装标签标识“生产企业:广州俪凝化妆品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石井街夏茅村第十七社工业区自编188号,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粤妆20180231,批准文号:国妆特字G20152273”。不过广州市摹丽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现场无法提供“唯雅纳嫩肤美白祛斑面膜”产品的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物品予以扣押。
经广州市摹丽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确认,在上述场所发现的“唯雅纳嫩肤美白祛斑面膜”产品是其冒用他人生产许可证号生产的假冒伪劣产品,其未取得“唯雅纳嫩肤美白祛斑面膜”产品的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
通报称,广州市摹丽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未取得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生产特殊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生产标签虚假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项。并且该公司的两个违法行为具有牵连、相互吸收关系,被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停止生产未取得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特殊化妆品和标签虚假化妆品的行为、没收“唯雅纳嫩肤美白祛斑面膜”产品成品62包、半成品11包、包装袋88个、半成品料体半桶并处以罚款6万元。
资料显示,广州市摹丽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09月17日,经营范围包括化妆品制造、香料香精制造等。汤建军为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值得注意的是,该公司曾涉6起行政处罚事件,处罚事由分别为使用化妆品禁用原料生产化妆品“痘根尽急就膏”、生产假冒伪劣化妆品等,处罚总金额为8.6819万元。
(责任编辑:安荻)